根据学校2021届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计划,现将美术与设计学院答辩相关安排通知如下:
1.答辩时间定于5月15日;
2.通过论文查重检测的学生,须参加本次答辩;
3.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的同学,本次答辩前一周应向指导教师提交书面延期申请,指导教师签字同意后提交系主任,并汇总交至学院;否则视为放弃,须延期至下学期答辩。
4.以下情况学生不得参加本次答辩:
(1)初次查重率高于30%(含30%)、低于60%,且二次查重率高于30%(含30%);
(2)初次查重率高于60%(含60%)的学生推迟至下半年答辩,并延期毕业;
5.答辩前,指导教师与学生均须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完成相关工作流程;
6.答辩地点、分组等事宜另行通知。
美术与设计学院
2021年4月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