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月12日上午,根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春季学期期初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要求,我院副院长左铁峰与张宇、孙晓晓、宋鹏飞等实验室管理人员对学院的实验、实训教学场所及设备进行了全面、针对性的安全检查。
为切实做好实验、实训教学场所及设备的安全保障工作,将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到实处,根据《滁州学院关于印发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》(校政〔2019〕1号)文件要求,左铁峰一行对学院木器成型实验室、漆艺工作室、陶艺工作室、数字图形艺术实验室、智慧教室等实验、实训场所及相关设备,逐一、逐项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,就一些容易出现问题的细节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。
左铁峰强调,实验室、实训场所的安全工作是学院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,不容懈怠,各实验管理人员必须牢固树立“隐患就是事故”的观念,要将安全隐患提前排查、及时消除;全体教师和学生均需遵守实验室、实训场所各项安全规定与操作规范,落实安全管理责任,采取有效措施,在完成正常教学、科研工作的同时,确保学院教学环境及设备的安全与正常运转。(通讯员:张宇)